各部室、分公司、項目部:
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0號《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操作辦法(試行)》第九條的相關規定。公司財務部、人力資源部組織于2020年11月29日—12月10日對全體員工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信息進行更新確認,相關要求已下發至內部辦公公告區域,請各辦公室主任、人事專員做好相關組織工作,確保2021年度員工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相關工作順利實施。
財務部、人力資源部
2020年11月2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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